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21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卢氏县崤山风电场(长期)重新办理
许可内容
使用卢氏县杜关镇窑峪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0330公顷,官道口镇金架沟村、庄科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3336公顷、宜林地0.0113公顷,国有卢氏林场东湾管护区20、23、24、25、26、29、32、33、34林班国有防护林林地1.2300公顷,共计1.6079公顷
有效期自:
2024-12-30
有效期至:
2026-12-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3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