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15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新乡市)第二批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辉县市国有林地9.4047公顷、集体林地11.8768公顷,共计21.2815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9-19
有效期至:
2026-09-1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9-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