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42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阳市2021年度第三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虎庙村集体用材林林地2.507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7302公顷、宜林地0.4688公顷,共计3.7068公顷
有效期自:
2021-12-01
有效期至:
2023-12-0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2-0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