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47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许昌市2019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老吴营社区和板桥社区集体苗圃地6.1753公顷
有效期自:
2019-12-11
有效期至:
2021-12-1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11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