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 关于同意河南省宏丰杂技艺术有限公司 经营利用黑熊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河南省宏丰杂技艺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从平顶山市绿地(公园)管护事务中心购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Ursus thibetanus)4只(标记代码:900219002120115、20116、20117、20221),用于种源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5年4月8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5-01-08
有效期至:
2025-04-08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1-0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