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056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林州市长春大道西延(天河路—渠东路)道路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林州市黄华镇止方村、庙荒村、常家庄村、董家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3585公顷、用材林林地1.3367公顷,共计1.6952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5-06
有效期至:
2026-05-06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5-06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