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03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原阳县2022年度第六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武镇菜王村用材林林地1.8070公顷,共计1.8070公顷
有效期自:
2023-02-17
有效期至:
2025-02-17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2-17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