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2]41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信阳市2022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信阳市平桥区北湖风景管理区仓房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0500公顷、经济林林地0.0593公顷,龙飞山街道办事处二十里河社区、高庙社区、银钱社区集体用材林林地2.9483公顷、经济林林地0.4314公顷、采伐迹地0.0510公顷、宜林地0.1012公顷,前进街道办事处戴庙社区、千禧社区、三桥社区集体用材林林地1.5893公顷、经济林林地0.1834公顷、宜林地0.0221公顷,信阳国际家居产业小镇董岗社区、苏庙社区集体用材林林地0.1066公顷,共计5.5426公顷
有效期自:
2022-09-14
有效期至:
2024-09-14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9-1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