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5〕10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许昌市建安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
许可内容
使用许昌市建安区龙湖街道三桥社区(现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集体用材林林地0.3947公顷
有效期自:
2025-07-25
有效期至:
2027-07-2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7-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