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052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洛阳创源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洛阳高新区河洛路(省道318洛陕线安康路口至宜阳段)改建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延秋村、董瑶村、太后庄村、柳行村、后营村和白营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2.6308公顷、宜林地0.6365公顷,共计13.2673公顷
有效期自:
2017-05-02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05-02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