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01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S231(新S234)鸭河工区至南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龙窝村,蒲山镇陈家岗村、丁庄村、高庄村、倪家洼村、师杨庄村、赵官庄村,龙兴乡魏家岗村和七里园乡大寨村、雷庄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7403公顷、用材林林地19.5669公顷、经济林林地4.6296公顷、苗圃地0.3805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5.6186公顷、宜林地5.5250公顷;使用南召县皇路店镇褚庄村、高嘴坡村、焦庄村、禄家庄村、王庄村、郑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5.9019公顷、苗圃地2.877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2416公顷、宜林地1.0094公顷,共计56.4916公顷
有效期自:
2021-03-15
有效期至:
2023-03-15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3-15
数据来源单位:
44270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河南省林业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