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136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陈三桥村和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集体用材林林地9.5982公顷、经济林林地5.9123公顷、宜林地1.1724公顷,共计16.6829公顷
有效期自:
2017-07-28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07-28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