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13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鹤壁市)第三批
许可内容
使用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镇小莲庄村、大盖族村集体用材林林地2.624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036公顷,金山街道刘庄村集体未成林造林地0.0049公顷,共计2.6328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8-12
有效期至:
2026-08-1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8-1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