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4〕33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郑州市动物园 (郑州市犬只收容站)经营利用黑熊等 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郑州市动物园(郑州市犬只收容站):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Ursus thibetanus)2只(标记代码:900115003292352、900115003 292347)交换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冠长尾雉(Syrmaticus reevesii)2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Chrysolophus pictus)30只,用于种源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4年9月4日前到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批准后方可运输。
有效期自:
2024-06-04
有效期至:
2024-09-04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6-04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