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1〕4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虞城县红红鹦鹉养殖场经营利用绿颊锥尾鹦鹉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虞城县红红鹦鹉养殖场: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鹦鹉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向大连和盈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出售经人工繁育的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300只,用于种源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1年6月30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1-03-31
有效期至:
2021-06-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3-31
数据来源单位:
44286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河南省林业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