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04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原阳县2024年度第五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武镇菜王村集体用材林林地2.1665公顷、苗圃地0.1009公顷,共计2.2674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4-07
有效期至:
2026-04-07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4-07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