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4〕436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周口市刘靖一农业有限 责任公司等2个人工繁育场所加载中国野生 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申请为周口市内2个人工繁育场所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周口市刘靖一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详见附件)2个人工繁育场所按申请加载苏卡达陆龟(Centrochelys sulcata)278枚、红腿陆龟(Geochelone carbonaria)56枚、辐射陆龟(Astrochelys radiata)4枚、豹纹陆龟(Stigmochelys pardalis)36枚、赫曼陆龟(Testudo hermanni)30枚,共计404枚,需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共404枚。 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向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申请相关事宜。 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专用标识试点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24﹞26号)文件精神做好对接与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标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技术服务及真伪鉴定事宜,请及时与下列单位和人员联系: 一、标识的技术服务 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 黄松林 电话:010-62888966 二、标识的真伪鉴定 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 金煜 电话:0451-82190626
有效期自:
2024-09-26
有效期至:
2024-12-26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9-26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