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15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省道220南乐县梁村乡(豫冀界)至元村镇(元村大桥北)段公路改建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南乐县梁村乡吴家庄村、玉皇庙村、韩庄村、北张庄村、后翟村、邵庄村、梁村铺村、梁村、宋庄村、申庄村、东郭村、大郭村集体防护林林地1.6474公顷、用材林林地2.9086公顷、苗圃地0.1583公顷,共计4.7143公顷。
有效期自:
2024-10-12
有效期至:
2026-10-1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0-1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