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17—36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同意商丘市睢阳区鹦飞凤鹉鸟业养殖场人工繁育鹦鹉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商丘市睢阳区鹦飞凤鹉鸟业养殖场: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在水一方楼上鹦飞凤鹉鸟业养殖场内人工繁育CITES附录Ⅰ物种非洲灰鹦鹉(Psittacuserithacus)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蓝黄金刚鹦鹉(Araararauna)、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galerita)、蓝帽亚马逊鹦鹉(Amazonaaestiva)、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solstitialis),并向你单位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正本及副本(许可证号:豫发驯繁〔2017〕15号)。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17-05-10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05-10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