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034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平顶山华耀城二期精品市场建设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和褚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4255公顷、宜林地0.0353公顷,共计0.4608公顷
有效期自:
2019-03-12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3-12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