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1〕92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新密市绯鹦源养殖场人工繁育金领金刚鹦鹉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新密市绯鹦源养殖场: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郑州市新密市岳村镇马寨村三组人工繁育CITES公约附录Ⅱ物种金领金刚鹦鹉(Propyrrhura auricollis)、蓝喉金刚鹦鹉(Ara glaucogularis)、亚马逊鹦鹉(Amazona ochrocephala)、紫蓝金刚鹦鹉(Anodorhynchus hyacinthinus)、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紫腹吸蜜鹦鹉(Lorius hypoinochrous)、绯红金刚鹦鹉(Ara macao)、红嘴巨嘴鸟(Ramphastos tucanus)、凹嘴巨嘴鸟(Ramphastos vitellinus)、厚嘴巨嘴鸟(Ramphastos sulfuratus),请你单位及时将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1-12-08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2-08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