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42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灵宝市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许可内容
使用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集体经济林林地0.9306公顷
有效期自:
2021-11-26
有效期至:
2023-11-26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1-26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