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228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
许可内容
使用台前县打渔陈乡刘街村、马铁炉村、前田楼村和夹河乡南姜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3.4697公顷、宜林地0.5313公顷;使用范县高码头乡大王庄村,辛庄乡傅庄村和张庄乡于庄村集体防护林林地0.0810公顷、用材林林地1.0588公顷、宜林地1.4706公顷;使用长垣县方里镇王占村、西李村、苏庄村,苗寨乡后宋庄村,魏庄镇大东村、东了西村、梁占村、信占村、周庄村和赵堤镇孙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5.797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4.8971公顷、宜林地3.8060公顷;使用武陟县大封乡东唐郭村、东岩村、驾步2村、驾部3村、驾部5村、西唐郭村、赵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121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1388公顷、宜林地0.1057公顷,共计32.4772公顷
有效期自:
2017-10-27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10-27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