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056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石寺采区、西沙采区
许可内容
使用新安县石寺镇石寺村、西沙村集体用材林林地4.2604公顷、宜林地0.1104公顷,共计4.3708公顷。
有效期自:
2018-05-28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05-28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