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43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石龙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夏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5241公顷、宜林地0.5423公顷,共计2.0664公顷
有效期自:
2021-12-01
有效期至:
2023-12-0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2-01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