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9]52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浉河区柳潭路G107至华新水泥厂至谭家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千工堰村、金华村、南湾村集体防护林林地1.1957公顷,用材林林地0.1753公顷,宜林地0.1079公顷,共计1.4789公顷
有效期自:
2019-12-23
有效期至:
2021-12-23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23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