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23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新乡平原示范区站前路(长江大道—原祝线)道路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师寨镇老安庄村、南赵庄村、五柳集村集体用材林林地2.4646公顷、宜林地0.4207公顷,原武镇民李庄村、王告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0921公顷,共计2.9774公顷
有效期自:
2021-09-13
有效期至:
2023-09-13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9-13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