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066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栾川豫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颐庄度假精品酒店(二期)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集体防护林林地1.5686公顷、经济林林地2.1039公顷,共计3.6725公顷
有效期自:
2017-05-12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05-12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