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47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郑州五云森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工繁育绿孔雀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郑州五云森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五云山大道166号五云山小镇鹿苑01号人工繁育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绿孔雀(Pavo muticu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物种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 galerita)、彩虹吸蜜鹦鹉(trichoglossus moluccanus)、赫曼陆龟(Testudo hermanni)、缅甸蟒(Python bivittatus)、网状蟒(Malayopython reticulatus)、七彩变色龙(Furcifer pardalis)、亚达伯拉象龟(Geochelone gigantea)、球蟒(Python regius)、犀牛鬣蜥(cyclura cornuta)、蓝岩鬣蜥(Cyclura lewisi),请你单位及时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5-06-09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0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