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1]12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灵宝市故县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灵宝市阳平镇南天村、坡底村、姚王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0080公顷、经济林林地0.094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051公顷,故县镇上磨头村、西庄村、赵村集体经济林林地0.062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314公顷、宜林地0.0314公顷,共计0.2331公顷
有效期自:
2021-07-16
有效期至:
2023-07-16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7-1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