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8]314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许可内容
使用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雷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1391公顷、苗圃地1.5619公顷,共计1.7010公顷
有效期自:
2018-11-16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11-16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