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504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永城市2023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
许可内容
使用永城市茴村镇邓庄村、老闫楼村集体用材林林地3.2848公顷、苗圃地3.2463公顷,共计6.5311公顷
有效期自:
2023-12-29
有效期至:
2025-12-2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2-29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