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33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 关于同意郑州海昌海洋公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人工繁育北极熊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郑州海昌海洋公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平安大道东1号人工繁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北极熊(Ursus maritimus),请你单位及时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5-04-25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4-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