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2〕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商丘声喧养殖有限公司人工繁育鹩哥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商丘声喧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商丘市花博园鸟区1号2号人工繁育鹩哥(Gracula religiosa)、歌百灵(Mirafra javanica)、画眉(Garrulax canorus)、红嘴相思鸟(Leiothrix lutea),请你单位及时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2-01-07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1-07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