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18—95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同意沁阳市 天鹅湖生态园经营利用松鼠猴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沁阳市天鹅湖生态园: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受绵阳纷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携带松鼠猴(Saimirisciureus)4只(活体标记代码:953000010341171、953000010341334、967000000765008、967000000884234)、猕猴(Macacamulatta)2只(活体标记代码:900115000697357、900115000697349)、黑帽悬猴(Cebusapella)2只(活体标记代码:967000000887055、967000000759047)、小熊猫(Ailurusfulgens)1只(活体标记代码:900115000697283)、凹甲陆龟(Manouriaimpressa)2只、苏卡达象龟(Geochelonesulcata)5只、红腿象龟(Geochelonecarbonaria)5只、豹纹龟(Geochelonepardalis)5只、绿鬣蜥(Iguanaiguana)5只、草原巨蜥(Varanusexanthematicus)2只、网纹蟒(Pythonreticulatus)2只、绿树蟒(Chondropythonviridis)2只、红尾蚺(Boaconstrictor)1只、变色龙(Chamaeleocalyptoratus)5只、蓝黄金刚鹦鹉(Araararauna)2只、红绿金刚鹦鹉(Arachloropterus)2只、鞭苔巨嘴鸟(Ramphastostoco)2只,于2018年7月27日—2019年7月26日在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中路209号城市奥莱进行展演。 展演期间,需加强野生动物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游客等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并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如需延期,请依法于期满前向原批准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请凭此件和专用标识于2018年11月20日前运输,并在批准借展期限结束后30日内完成运返,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18-08-21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8-08-21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