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076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许昌市)
许可内容
使用禹州市韩城街道后屯社区,鸿畅镇小武庄村,钧台街道北街社区、花园社区,梁北镇董村店、郭村,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张得镇凹郭村、柳树堂村、瓦庄村、新贺庄村、杨楼村,朱阁镇大墙王社区集体防护林林地0.3614公顷、用材林林地1.5991公顷、苗圃地0.2166公顷;使用长葛市后河镇丁庄村、山头高村、芝芳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7582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0075公顷,共计2.9428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5-31
有效期至:
2026-05-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5-31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