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0]05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平原示范区阿尔泰山路南延、太行大道南延、丽江路南延等3条基础设施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祝楼乡姚村,桥北乡季庄村、葛韩庄村、李涛庄村、范庄村,原阳县农牧场,韩董庄镇荒庄村、府庄村、韩屋村、吴厂村、老孟庄村、王合村、韩董庄村、拾区村、草坡村、张双井村、焦双井村和镇政府农场集体用材林林地7.953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2102公顷,共计8.1641公顷
有效期自:
2020-05-12
有效期至:
2022-05-12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5-12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