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20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鹤壁市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鹤壁市山城区宝山街道故县社区集体防护林林地1.5516公顷,石林镇耿寺村、柳涧村集体防护林林地6.2103公顷,共计7.7619公顷
有效期自:
2024-12-18
有效期至:
2026-12-18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1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