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5〕05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延津县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许可内容
使用延津县塔铺街道龙王庙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6389公顷
有效期自:
2025-05-28
有效期至:
2027-05-28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5-2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