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2]51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鹿邑县2022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鹿邑县鸣鹿办事处麻窝张村、刘庄村、前李村集体用材林林地3.7229公顷、苗圃地0.6905公顷,共计4.4134公顷
有效期自:
2022-09-30
有效期至:
2024-09-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9-30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