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4〕25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 同意南阳森林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 经营利用猕猴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南阳森林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邀请张俊然携带猕猴(Macaca mulatta)15只(活体标记代码:860021000010776-780,900023069150062-69,900215000618496-497),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在河南省南阳市鸭河工区鸭河北路9号进行展演。 展演期间,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防范措施,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并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如需延期,请依法于期满前向原批准机关申办延期手续。 请你单位凭此件于2024年8月9日前运输,并在批准借展期限结束后30日内完成运返,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4-05-09
有效期至:
2024-08-0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5-09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