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41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夏邑县城区路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夏邑县城关镇狮刘村、闫刘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314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1709公顷,胡桥乡李仙庙村、尹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1606公顷,刘店集乡顾楼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0908公顷,共计1.7367公顷
有效期自:
2023-10-23
有效期至:
2025-10-23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0-23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