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23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国道311建安区七级韩养护工区新建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七级韩村集体苗圃地0.2132公顷
有效期自:
2023-06-09
有效期至:
2025-06-0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6-09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