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17]284号
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南阳月季园、滨河月季园、兰湖月季园“一主两副”
许可内容
使用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大楼村、狮子庄村、二户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6.4046公顷、苗圃地4.5056公顷、宜林地0.6045公顷,共计11.5147公顷
有效期自:
2017-12-22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17-12-22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