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2]12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锰矿开采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卢氏县东明镇先裕村、谢家路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217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3275公顷、宜林地0.0060公顷,共计0.5508公顷
有效期自:
2022-05-18
有效期至:
2024-05-18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5-18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