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5〕04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延津县南环路(省道227—榆东引黄调蓄南)道路工程
许可内容
使用延津县榆林乡大杨庄村、小韩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1359公顷、苗圃地0.052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138公顷,塔铺街道龙王庙村、南孟湾村集体用材林林地1.0853公顷、经济林林地0.0493公顷、苗圃地0.2274公顷,延津县水利局国有未成林造林地0.0297公顷,共计1.5938公顷
有效期自:
2025-05-21
有效期至:
2027-05-2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5-2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