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4]13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虞城县2023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虞城县刘店乡叶大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2.2721公顷
有效期自:
2024-08-29
有效期至:
2026-08-2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8-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