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5〕75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南神州鸟园 有限责任公司人工繁育蓝马鸡等野生动物的 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河南神州鸟园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漯河市源汇区泰山路南段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蓝马鸡(Crossoptilon auritum)、白马鸡(Crossoptilon crossoptilon)、血雉(Ithaginis cruentus)、黑熊(Ursus thibetanus),请你单位及时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副本)寄送我局,以为其增加上述物种。 有关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利用等事宜须依法另文报批。
有效期自:
2025-08-13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8-1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