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资许[2023]37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原阳县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许可内容
使用原阳县原兴街道米庄村集体用材林林地0.4491公顷,阳和街道刘秀王庄村集体未成林造林地0.0011公顷,共计0.4502公顷
有效期自:
2023-08-30
有效期至:
2025-08-30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8-30
数据来源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000005184558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