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1〕79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 驻马店市驿城区豫鹦缘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经营利用绯胸鹦鹉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驻马店市驿城区豫鹦缘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出售给山东爱尔物种保育有限公司花样年华分公司经人工繁育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绯胸鹦鹉(Psittacula alexandri)66只、亚历山大鹦鹉(Psittacula eupatria)20只,用于人工繁育和科普展示。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和检疫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1年10月28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1-07-28
有效期至:
2021-10-28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7-28
备注: